▲天元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烟花爆竹市场
通讯员供图
为保障春节期间居民安全,切实排除火灾防控产品安全风险隐患,1月14日和15日,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展开集中专项整治,发现两家超市有违规销售行为。
1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0年株洲市禁限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市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城区范围内是否有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记者了解到,之前14日、15日,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嵩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栗雨市场监督管理所已经对辖区经营户开展大排查,未发现出售烟花爆竹的情况。
另外,对雷打石镇、群丰镇等地烟花爆竹销售情况也开展全面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100余户。在群丰镇,执法人员在排查中发现,有两家小超市经营少量烟花爆竹,然而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店主停止销售烟花爆竹,同时对其负责人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确保安全无事故。
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仍在继续,接下来,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继续监管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行为,督促各烟花爆竹经营户,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自检自查,严格落实经营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让老百姓安心过大年。 (记者 成姣兰 通讯员 谭华 欧阳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