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凛 通讯员 林艳)记者昨日获悉,今年除夕至正月初二期间,乘坐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价格上浮5元/次。
为维护节日期间城市出租车市场的正常营运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广大市民和乘客出行方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其他城市和我市往年惯例,1月24日零时起至1月26日24时止(即除夕至初二),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在打表计价基础上每车次上浮5元,其他时间出租车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浮运价,违者,价格管理部门将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提醒,春节期间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时务必注意交通安全,谨慎行驶、文明服务;在运营过程中,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不得违规乱涨价,不得有拒载、绕道、甩客、拼车、不打表等不文明运营行为。乘客如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不文明运营行为,请拨打交通服务热线“12328”进行投诉,并留存相关证据,一经查实,市运管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处理结果纳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同时,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信息也将录入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