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男子易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据悉,易某与被害人陈某原本是夫妻,去年3月15日两人协议离婚。3月26日下午,易某因对离婚及财产分割不满,产生杀死陈某的想法。当晚22时50分许,易某从其母亲家中厨房拿走了一把菜刀藏于外套内,前往陈某居住的石峰区某小区附近,躲藏于两辆小车之间等候陈某出现。23时40分许,陈某回家时,易某上前质问陈某是否有复合可能,结果被陈某一口回绝。
见状,易某掏出菜刀,并将陈某摁在地上,手持菜刀朝陈某的颈部割了一刀。之后陈某躺在地上挣扎,易某仍用菜刀抵住陈某颈部,质问陈某为何如此绝情。眼见陈某气息微弱已无力反抗,易某又用菜刀在陈某颈部连续割了四刀。随后,附近的邻居听到呼救声出来,才将易某拉开。事后,易某自行拨打了110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警察处理,而陈某则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易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易某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但易某犯罪后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且庭审中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认罚,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