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正为现场救护立法 破解公众“三不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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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猝死有时候发生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及时、高效的院前急救,绝大多数病人都很难抢救成功。2019年12月下旬,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连续举行多场《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立法调研会。记者昨日获悉,《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相关立法调研已经完成,这也意味着,湖南急救立法走上正式日程。

    现场救护,面临“不会”“不能”“不敢”三大问题

    医学研究表明,心脏骤停4分钟,抢救成功率可达50%;心脏骤停4~6分钟内,抢救成功率约10%;超过6分钟后,成功率仅为4%;当心脏骤停超过10分钟以上,成功率几乎为零。因此,在伤病突然发作的第一现场,第一目击者在第一时间作出迅速正确的反应非常关键。

    来自株洲市中心医院的数据显示,2019年10月、11月,在株洲市中心医院院前急救中心的120出诊记录中,猝死病例就有13例。在这13例猝死病例中,男性9例,女性4例,60岁以下的占10例。而在省直中医院,该院急诊科接收的年龄最小的猝死病人,仅28岁。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党组成员祝益民认为,当前现场救护面临着三大突出问题:一是“不会救”,公众急救知识技能普及率低。二是“不能救”,相关急救设备配备严重不足。被称作“救命神器”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在公共场所的配备十分有限。三是“不敢救”,救人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地方性法规中尚无相关条款明确规定。

    为现场救护立法

    省卫生健康委在前期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初稿)》,并进行了多次修改。省人大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11月1日,省人大审议同意将《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立法项目作为省人大2020年立法论证项目。

    2019年12月下旬起,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相关立法调研在全省展开,收集省、市、县各级相关单位的意见。希望通过立法,让更多的普通民众成为“第一目击者”,解决“不会救”“不能救”“不敢救”的现状。

    目前,《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相关立法调研已经完成,这也意味着,湖南急救立法走上正式日程。

    培养能救人的“第一目击者”

    株洲已有9614人获得了红十字急救员证

    《条例》初稿提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公安民警、消防人员、安全监管人员,民航、铁路、公交、客轮的驾驶员和乘务人员,大型集市、超市、写字楼、宾馆酒楼、游泳池和体育娱乐场所工作人员,导游及景区景点救生员,安保人员等岗位,应当接受现场救护知识技能培训,将其作为岗位必备技能之一。”

    在株洲,普通市民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第一目击者”,并不难。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为提升市民的急救水平,市红十字会,常年为市民提供急救培训服务。市民通过市红十字会的培训后,就能掌握心肺复苏、创伤急救等基本急救知识。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高兰介绍,2015年以来,市红十字会开展各类应急救护培训、演练共计24万人次参加,已有9614人获得了红十字急救员证。

    AED如何联动管理?

    株洲2台AED已安装到位

    《条例》初稿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定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在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器械,投放在医疗机构公共区域,交通枢纽、学校、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建筑物内人员流动量大的区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

    株洲的情况如何呢?记者从市红十字会获悉,市红十字会已筹资购置两台AED,并在神农大剧院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投入使用。

    但由于没有硬性规定,许多符合AED设置条件的单位接收意愿度不大,造成安装受到阻碍,迫切需要政府加强引导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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