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时美 通讯员 甘红宇)在购买装饰墙板时,消费者龙先生与商家口头约定商品颜色、品质,拿到货后发现与订购的颜色、质量不一致。引发纠纷后,龙先生苦于口说无凭,维权遇到难题。幸好经市市场监管局调解,最后成功换货。
日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龙先生的投诉,他花费3万元购买的装饰墙板,与之前在生产企业看样订购的颜色、质量不相一致,味道刺鼻,并且部分产品无厂名、厂址和合格证,疑似三无产品。
由于没有明确的合同,双方各执一词。市局消保科工作人员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厂家同意让步,厂家按龙先生的品质要求重新生产发货。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订购商品时,口说无凭靠不住,写入合同要记牢。在能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一定要签订合同,并将买卖双方商定的要约内容写入合同里,必要时索取样品、色标、色卡等签字保存。不能及时打印出合同的,也要采用拍照、录音、录像等形式记录,以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