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力度,查处了一批截留侵占涉农惠农资金的案件。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其中的3起典型问题。
2011年至2015年,茶陵县秩堂镇原黄草村支部书记吴小松截留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944元据为己有;2012年至2013年,吴小松截留吴某娥、吴某成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共计4000元据为己有;2013年村民刘某某为其子上户口一事请吴小松帮忙,吴小松收受刘某某所送现金16000元。同时,吴小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近日,吴小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16000元已退还群众,4944元已上缴县财政。
2009年1月至2019年5月,沈玉明在担任炎陵县中村瑶族乡民政办主任、敬老院院长期间,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徐某某奖励扶助金28740元,并将其中18600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近日,沈玉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取消其副科职级,按办事员职级确定工资待遇,侵占的全部资金已退还徐某某。
2017年8月28日,天元区群丰镇长岭社区时任财务联络员郭建安在即将离任之际,将社区收取的租金及道路硬化集资款11680元据为己有,直到组织调查期间,才将11680元缴存入群丰镇长岭社区账户。同时,郭建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近日,郭建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