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徐世俊)近日,茶陵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涉恶犯罪罚金、退赔款案件。据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首例执结的涉恶犯罪罚金、退赔款案件。
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以来,罗某、罗某甲先后注册成立投资管理公司和典当管理公司放高利贷,采取殴打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堵门、滋扰、纠缠、言语威胁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讨债,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形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今年4月12日,茶陵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罗某、罗某甲等6人除获刑外,罗某被判处罚金10万元,并退赔被害人10万元;罗某甲退赔被害人1.8万元。
刑事判决生效后,法院于9月26日进行立案执行,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对罗某、罗某甲银行存款、车辆、证券等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查控。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渌口区法院的支持配合下,目前本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