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女士致电晚报热线28829110:前段时间,国务院传出消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3亿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日前迎来“利好”:其在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门诊用药,报销比例将提高至50%以上。请问株洲是怎么落实该项中央政策的,只能通过特殊门诊还是有其他报销途径?
记者 杨凌凌 核实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已将高血压、糖尿病目录范围内的用药纳入了医保报销。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可申请办理高血压、糖尿病的特殊病种门诊,标准为:城镇职工医保高血压年限额2700元,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年限额3600元,糖尿病非胰岛素治疗年限额2400元,报销80%;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和糖尿病年限额均为2400元,报销70%;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年限额600元,报销70%。
有关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的下一步政策,市医保局将根据省医保局的最新政策精神作进一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