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王思聪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执行标的为151437841(元)。
人民法院报消息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方面证实,王思聪确有在该院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但暂未对其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王思聪,1988年1月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哲学系,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独子,北京普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IG电子竞技俱乐部创始人、万达集团董事。天眼查数据显示,王思聪目前在9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33家公司担任股东,在34家公司担任高管,对108家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
延伸阅读
什么是被执行人?什么又是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而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从目前来看,王思聪属于刚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至于其是否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要看其下一步法院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其是否能在期限内履行相应的执行义务。”殷清利表示。 (据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