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 通讯员 胡琛)每年的10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被定为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10月12日,我市召开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暨重污染天气应对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分析全市大气环境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安排部署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副市长何朝晖出席并讲话。
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
前三季度同比少18天
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的数据显示:1至9月,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18天,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8天,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至9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2位。
1至9月,市辖各区空气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均有减少,其中石峰区减少32天,天元区减少26天,荷塘区减少25天,经开区减少5天,芦淞区减少3天。
“总体来看,今年我市空气质量不容乐观,主要污染物中,PM2.5、臭氧、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浓度均同比上升,尤其是PM2.5和臭氧,上升幅度较大,直接造成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升高,影响我市在全省排名。”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彭小中说。
严打超标排污、偷排漏排
加大烟花鞭炮禁燃巡查力度
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会议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
重点污染源防控方面,严格监管辖区内重点涉气企业,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对整改不及时、敷衍了事的建筑工地,一律责令停工并纳入施工单位诚信黑名单。
推进面源污染治理方面,对无油烟净化设施、有群众投诉、弃气用煤用柴的餐饮店进行重点整顿;重新划定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区,对高排放、高污染车辆违规上路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置;加大对垃圾、秸秆焚烧和烟花鞭炮禁燃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方面,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生环委对各级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年度任务进行全面监督、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对空气质量不升反降、持续恶化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严重滞后、工作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报告市委、市政府追责到底。
何朝晖要求各级各部门认清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形势,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注意发动、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
臭氧为何成8月、9月首要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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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凌凌)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8月和9月,臭氧成为我市空气头号污染物。
据了解,大气中的臭氧污染不直接产生,而是各类污染物经高温和阳光共同作用之后,形成的二次污染物。
“8月和9月是一年中臭氧浓度最高的时候,但今年有些异常偏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钟学才介绍,8月1日至9月30日,臭氧成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有56天,两个月的臭氧平均浓度分别达到171微克每立方米和202微克每立方米,远超160微克每立方米的标准值。
钟学才分析认为,8月和9月连续晴热高温、少云少雨的天气,是臭氧污染异常偏高的主要外因。从内部因素来看,机动车尾气、表面处理机等其他生产生活排放的大量挥发性有机物,为生成臭氧污染提供了大量“养料”。
“天气情况我们没有办法左右,但可以从减少机动车尾气、严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方面着手,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钟学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