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社保中心违规向11人 发放相关补贴、费用5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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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至2017年期间,天元区社会保险中心在办理失地农民老年生活保障费和养老保险业务中,相关领导不担当、不作为,管理松懈,审核流于形式,违规向1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相关补贴与费用,共计569969.1元。近日,天元区纪委监委查处了这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问题发现后,天元区社会保险中心虽立即进行了停发,但仅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导致部分错发补贴至今仍未追回,也未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业务办理中存在的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此,该区人社局党委委员、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邓平辉,区社会保险中心分管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副主任白频和区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贺陈蕾(2010年10月至2012年7月期间为社保中心分管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副主任),分别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区社保中心党员何利民因有其他问题线索另案处理。

    近日,天元区纪委监委给予邓平辉、白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贺陈蕾诫勉谈话处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

    天元区通报1起

    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近日,天元区纪委监委查处了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2017年8月28日,时任群丰镇长岭社区财务联络员郭建安在离任之际,将社区收取的租金及道路硬化集资款的余额11680元据为己有,直到组织调查期间,才将11680元缴存入群丰镇长岭社区账户。同时,郭建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近日,天元区纪委监委给予郭建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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