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如何? 抽检十乡镇,网岭镇朱亭镇表现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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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刘音宝)《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法。为树立其权威、维护其刚性,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9月6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主任会议,通报了检查结果。

    随机抽取10个乡镇进行重点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今年3月启动,在每个县市区随机抽取2个乡镇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受检的10个乡镇包括:攸县网岭镇、茶陵县虎踞镇、攸县鸾山镇、茶陵县高陇镇、醴陵市沩山镇、渌口区南洲镇、渌口区朱亭镇、炎陵县鹿原镇、醴陵市李畋镇、炎陵县沔渡镇。

    检查内容包括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问题情况,村庄规划编制、修改情况,农村建房重点是个人建房审批情况,农村建房“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和农村“空心房”拆除实施情况,对违法建房的处置情况,农村建筑风貌控制和村庄特色培育情况等。

    网岭镇、朱亭镇得分较高

    综合管理得分前三甲(从高到低,下同)分别为:攸县网岭镇、茶陵县虎踞镇、攸县鸾山镇;管理效果得分前三甲分别为:渌口区朱亭镇、攸县网岭镇、渌口区南洲镇;风貌管控比例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分别为:渌口区朱亭镇、渌口区南洲镇、攸县网岭镇。

    一位检查人员介绍,攸县网岭镇、渌口区朱亭镇对于《条例》落实情况较好,确实呈现不少亮点。例如,在部门合署办公之前,村民建房需要跑规划、国土部门,而两个乡镇把“减负”政策落实到位,村民只需准备一套资料、递交到一个窗口,让村民少跑路,让资料信息在部门之间流转,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此外,上述乡镇对于村民建房“放样”更为精准,有效避免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情况的发生,给后续的竣工验收提供了科学精准的依据。

    下一步将建立农村工匠管理制度

    本次执法检查的情况与问题,已经梳理汇总成为得分表与问题清单并下发。问题可归为4大类,有12种表现形式。清单明确列出了各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期间、整改措施。

    例如,通过培训,我市已有1151名乡村工匠获得了“湖南省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解决了“从无到有”的问题,但是目前各个县市区仍面临着如何建立农村工匠管理制度、形成统一管理等问题。

    下一步,各个县市区将研究出台管理制度,规范、保障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正确引导建筑风貌;同时,检查发现,各县市区不同程度存在建房图集编制与村民意愿存在差距、不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现象,部分乡镇编制的图集不能体现地方特色。

    9月6日的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监督情况的汇报;讨论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讨论决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9月、10月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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