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拒绝的爱不算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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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见过最无厘头的对骂是这样的。

    儿女:你不想管我,你为什么要生我出来?

    母亲:你以为我想生你吗?

    我心中一凛:这位母亲,说出的,很可能是她的心声。

    她不能拒绝婚姻。二十年前,没有人听说过“不婚”这选择。单位里有几个未婚青年,工会开会时都堂堂正正把“替大龄困难青年解决实际困难”当作下一年的工作目标。

    她不能拒绝凑合的男人。绝大多数人也没有择偶自由:圈子都有限,相亲超过十次八次就会成为话柄,人人都说她“高不成低不就”。

    她没有试错的机会。有过婚前性行为就必须嫁给这个男人。否则——我是真听过占了便宜的男人四处说前女友床上风光的,说她光一张脸好看,身上看不得。

    到婚后,她不能拒绝性生活,她不能决定是否要避孕,她不能决定是否要打胎,她不能决定是否要顺产,她不能决定孩子跟谁的性——以上这些权利,都是理论上她拥有但实际上她不拥有的。

    她没法控制婚姻生活的幸福度。男人外遇,她未必有能力离婚;男人纯粹懒呢?那是更加的噩梦。外遇也不能三十年天天如此,而且据说很多花心男到老还家。但懒是可以的,不顾家是可以的。

    她没法不让公婆干涉自己的生活,人人都说:“帮你带孩子你要感激。”她一肚子气:“这孩子是我要生的?”

    爱,是一种感情,有时候,必须在当事人有“不爱的权利“的时候,才可能生发。

    她不能拒绝这一切,她不想结婚不想生子只是无力拒绝。没错,她是一个平庸女性,不是那种能一手抱娃一手执鞭打天下的人,更没错,几千几万年来,女性的日子都不好过,她还算比较好过的。是,你们说的都对,她不幸福她活该,她本来就没有打造幸福的能力,她不被爱她更活该,她就不可爱不值得爱。

    但是——

    既然如此,就别强求她爱自己的孩子了。

    能爱,是她与孩子共同的福份。

    不能爱而不得不养育,也就是她生活中另一个无奈而已,没什么了不起。

    (@作家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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