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蛋糕”越做越大,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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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 周蒿 通讯员 谭艳 实习生 江雪

    昨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举行第十二场,主题为:全市财政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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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财聚财

    财政实力不断壮大

    数据显示,2018年,株洲财政收入达到313.1亿元,比建市初期的1951年增长了2.4万倍。1951年,株洲市财政总支出仅40.6万元,到2018年达到457亿元,近70年间增长了11.3万倍。

    实体经济发展是财政收入增加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市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出台了财源建设“十二条”“八条”“新十二条”等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实现了财政收入“三量齐升”。同时,组建20亿元规模的产业基金,首期出资5亿元,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投资拉动和引导作用,吸引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我市产业发展。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和湖南省的总体部署。全市所有细分行业全部实现了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同时,我市累计取消、停征、减征涉企收费多达160项,减轻企业负担20亿元以上。

    今年以来,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减轻企业负担6亿元以上,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在收入“蛋糕”不断做大的同时,财政部门坚定推行财政质量提升行动。2018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中的税收占比分别达到80.1%、67%,均达到了十年来的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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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财为民

    民生保障水平越来越好

    有了不断壮大的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力更强。

    70年来,株洲财政不断加大民生投入,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以民生保障为首要任务。近年来,财政部门坚持民生支出“预算优先立项、支出优先安排、执行优先到位”,集中财力支持就学、就业、就医等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领域事业发展,公共财政保障明显增强。

    数据显示,到2018年,财政对民生的支出达351亿元,民生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6.9%,比同期全省平均水平高6.8个百分点。为巩固脱贫、社会保障扩面、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四连调”、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等提供了有力支持。

    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把好民生立项关、支出审核关、资金问效关。同时,推进 “互联网+监督”,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等重大民生资金专项检查,确保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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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创新

    资金使用效益越来越高

    如何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利用?通过不断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我市财政资金使用质量明显提高,在全省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已连续两年获评A级。

    在预算管理方面,将各部门预算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全面实行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公开,并公开了“三公”经费总预算和总决算,有效增强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了每一个财政专项资金都有具体的管理办法。目前,已制定了100余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在财政资金统筹推进方面,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费(罚没)和资产处置收入、专项资金、跨部门资金、财政沉淀资金等统筹整合力度,做到“死钱盘活、零钱整大、整钱用好”。2014年以来,市本级共清理收回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近30亿元。在此基础上,2015、2016年,每年预算安排了5亿元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力度,到2019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了11.8亿元。

    在制度创新方面,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行了财政投资评审负面清单管理;财政性资金竞争存放、经营性资产集中统管、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等制度均为全省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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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运行

    依法理财能力越来越强

    财政资金是人民的“钱袋子”,通过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我市对财政监督力度明显加大。

    通过对预算管理、会计管理、非税收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把各项财政行为关进了制度的“铁栅栏”。

    以防范风险为导向,将风险防控措施嵌入到预算编制的各个事项、流程和节点,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预算编制。配合市人大建立健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了人大对预算执行的适时监督。

    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监管,完善投资评审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着力构建了“内外并重、前后呼应、建管结合”的财政监督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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