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后没收入 他动起了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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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魏天宇)近期,建设派出所民警抓获了涉嫌盗窃的男子刘某。此人原来在一茶餐吧打工,被开除后没了经济来源,便动了歪脑筋。

    8月17日,警方接到一名饭店老板报警,称午睡时手机不见了。“我们调看了监控视频,发现当天中午1点多,一名男子潜入了饭店。”民警介绍,男子先去看了看收银台,发现上了锁,于是上了二楼,转了一圈没有收获,又回到一楼,发现老板正在午睡,于是拿走了他的手机。

    监控将男子的体貌特征拍得清清楚楚,民警也加大了对重点地段的巡逻防控。近日,嫌疑人刘某被抓获。他交代,从8月上旬开始,他先后潜入一居民家、饭店、茶餐吧实施盗窃,而这3个地方都位于刘某常去的那家麻将馆的必经之路上。

    刘某供述,自己与一女子同居并养育了一名孩子,孩子刚刚1岁多,花销很大,自己又被打工的茶餐吧解雇了,断了经济来源,所以萌生了盗窃的念头。

    警方介绍,刘某实施盗窃的茶餐吧就是他曾经当过厨师的那家,因为老板认为他做菜水平一般,便将他辞退。刘某心里憋着一口气,想要报复。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

    非法开采石灰岩毁林地 两任老板被责令修复林地,1人判刑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刘婧)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采石灰岩,导致大面积林地受损。近日,攸县法院开庭审理辖区首例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两任经营者共破坏林地27.5亩

    经审理查明,易某、夏某于2005年在一石灰窑的基础上开办石料矿,二人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情形下,擅自开采建筑用石灰岩,占用、毁坏林地3.2亩。2008年9月,易某、夏某将该石料矿转手给吴某。

    吴某在经营期间,除了继续使用之前老石灰窑外,又占用、毁坏林地24.3亩。期间,该石料矿仅在2013年9月30日向攸县林业局申请办理了0.2公顷的《临时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但在2015年9月30日期满后,没有按照要求将临时占用林地中的森林植被恢复原状,也没有重新办理新的林地征用许可手续,而是继续开采生产建筑用石料。

    经技术鉴定,该石料矿占用林地范围内的原有植被和林地均已被严重破坏,而且已丧失了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环保功能。

    责令一年内修复受损林地

    攸县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毁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责。同时,吴某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修复被破坏林地的民事责任。易某、夏某在合伙经营该石料矿期间非法占用林地,造成林地生态资源被破坏,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吴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同时责令吴某和易某、夏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对各自涉案的林地进行修复,直至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逾期未履行则承担代为恢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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