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校内课后服务今秋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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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王亚)孩子下午3点半到4点就放学了,家长6点左右才下班。接孩子的事情,家长不得不交给爷爷奶奶等“银发族”,或者不得不把孩子“寄存”在课后托管机构。类似的“三点半难题”是许多家长的共同困扰。本报此前也多次关注该现象且进行报道。

    为了破解该难题,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昨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秋季开学,全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都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校内课后服务不晚于下午6点

    禁止集体教学或“补课”

    《通知》明确,我市校内课后服务范围是全市城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服务的重点对象为小学中低年级学生,必须是学生家长自愿参加,而且需要签订服务协议。课后服务将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女。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下午6点。主要内容包括: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自主阅读交流,比如安排学生到阅览室等场所进行自主阅读或者开展读书交流分享会等;其他特色活动。

    《通知》强调,要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每天不超过10元

    家庭困难学生可免费

    参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的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

    《通知》指出,我市校内课后服务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试行标准最高不超过5元/课时,每天不超过10元。该标准将从今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个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另外,费用原则上按学期收取,在学期末按日结算,多退少补,节余费用在寒暑假前全部清退给学生。对于毕业学期学生,在学生毕业前完成结算和退费工作。

    《通知》还明确规定,校内课后服务对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费。

    已在21所学校试点

    将在全市统筹推动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教育局将统筹推动全市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召开全市的校内课后服务现场推介会,各县市区教育局也将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相关学校的师资、场地、器材、管理等也将在开学前到位。

    上述负责人介绍,株洲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改革为我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重点项目。前期,我市已在21所学校开展了试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8630名,参与老师达1111人,受到广大家长的好评,不少家长认为“费用更便宜,我们也放心”。

    《通知》规定,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市发改委也将监督校内课后服务的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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