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绩单”出炉2018年,平均实现程度为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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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肖蓉)昨日,市统计局发布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报告,2018年,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稳步推进,平均实现程度为95.4%,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各县市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均超达标线

    2018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考评范围为全省122个县(市、区)。统计监测结果显示,2018年,我市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步推进。各县市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均在90%以上,均已超过达标线,6个县市区达到96%以上,平均实现程度为95.4%。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醴陵市、茶陵县、炎陵县等7个县市区较上年都有提升,渌口区、攸县较上年有所下降。

    在全省县市区排位中,芦淞区总实现程度得分居27个一类县区第三位,获全面小康推进工作优秀县;醴陵市小康提升幅度得分居一类县第一位,获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先进县。

    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主要短板

    我市各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情况良好,实现程度普遍较高。对照全省新修订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各县市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

    由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区县全面小康实现程度相差悬殊。2018年,9个县市区中总体实现程度最高的芦淞区(97.9%)较最低的渌口区(90.8%)高7.1个百分点,较醴陵市(92.7%)高5.2个百分点。

    五大项考核指标中,经济发展实现程度差距最大,相差25.9个百分点;生态文明实现程度相差15.5个百分点;民主法治实现程度相差7.6个百分点;人民生活实现程度相差5.8个百分点;社会发展实现程度相差4.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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