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在今明两天申请复核高考成绩。
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其他人不可代办。
省高考评卷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于7月1日12:00前通过“湖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版)”的“成绩查询”功能反馈给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存有质疑的,7月5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申请再次复核。
省高考评卷仲裁组组织再次复核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成绩复核费为每科次20元。如果复核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省教育考试院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并将已收的成绩复核费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