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记者昨日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近日,省教育、公安、人社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高职扩招”志愿填报、招录进行了规定。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填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26日至8月28日。高职扩招志愿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至2所院校报考。
填报志愿的对象为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的考生、已参加2019年我省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参加高考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高职扩招志愿,不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录取。
在考试安排上,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考试安排在8月29日至9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高职院校自行确定。考试对象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第二次考试安排在10月份,考试对象为2019年退役军人,各高职院校可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考试,依据相关测试成绩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