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奶茶店扣除半月工资,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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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李小姐致电晚报热线28829110称:我之前在石峰区一家奶茶店打工,由于店老板黄女士经常延发工资,我便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她也同意了。没想到,黄女士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为由,扣发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记者 刘玺 核实

    员工辞职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被扣工资

    李小姐介绍,去年12月,她到这家奶茶店做事,月薪为3000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前两个月我都按时领到了工资,但接下来的几个月,黄女士每次都要拖延10多天才发工资。”李小姐说,她的工资本来就不高,每个月还要交纳房租水电等费用,黄女士总是延发工资,导致她手头很紧。

    5月中旬,李小姐向黄女士提出辞职,黄女士表示等店里招到人再离职,李小姐也同意了。5月底,黄女士招到了新店员,李小姐工作到6月1日,正式离职。

    不过,黄女士以李小姐“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为由,扣发了半个月的工资,共1500元。

    “黄女士的做法太不厚道,我曾找了她几次,她都没有理睬。”李小姐说。

    记者协调

    老板现场支付了被扣的工资

    昨日上午,记者陪同李小姐来到奶茶店。黄女士称,李小姐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给她造成了损失,所以要扣发半个月的工资。

    “你所说的损失具体指的是什么?”记者质疑后,黄小姐无法出示扣发工资的相关规定。之后,通过记者协调,黄女士现场支付了1500元。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若没有相关规定却要扣劳动者相关工资,是不合法的。“另外,如果用人方无法证明员工的辞职对店子造成了损失,就无权扣发员工的工资,也不能提出其他违约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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