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杉
在拥挤的地铁上,突然有人高喊“卧倒”,周围乘客顿时陷入慌乱,多名乘客跑动逃生,有不少人跑出了地铁……这一幕,发生于5月17日的深圳地铁7号线上。警方调查发现,原来是有人在地铁拍摄短视频。5月20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处证实,三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刑拘。
三名涉事男子已被警方刑拘,这是咎由自取。但要看到,现在短视频拍摄对公共生活造成影响的,可谓是举不胜举。随着直播以及短视频的兴起,带来了特有的“拍客”现象。不必讳言,现在不少“拍客”已经成为短视频的短板,短视频对于公众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干扰同样处于“风口期”。
在目前的短视频平台上,有着大量以公众为“角色”的短视频。无论是走在大街上,还是坐在餐馆里,几乎在每个空间,都很有可能被拍入视频,上传到公共平台被人当猴子一样看。包括一些户外直播,直接把公众生活,包括一些不想为人聚焦的生活细节,通过镜头放大出来。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拍客”们基本都有着商业诉求,这算不算一种侵犯肖像权?目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关注,都还远远不够。
到地铁上喊卧倒的短视频,肯定越轨了。那到地铁上拍短视频,行不行?个人认为,也是越轨了。过去讲,我们已经迎来了一个摄像头无处不在的时代,现在又叠加了一个镜头无处不在的时候。摄像头的存在,是为了公共安全,而且形成了规范,但镜头的大量出现,却是一种商业行为,基本处于一种野蛮生长的状态。现在,已经到了讨论短视频的拍摄伦理问题的时候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我们终将深受其害,一不小心就会成为闯入别人镜头中的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