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芦淞区车站路与建设南路交界处,两名摊贩在过街天桥上摆摊设点,他们叫卖的东西竟然是仿真枪、刀具、电击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违法者将被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律师提醒,经改造的仿真枪极具杀伤力,这类仿真枪可能被归为枪支,因此建议市民不要购买,以免触犯法律,构成犯罪。
(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言珍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