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城关)建筑垃圾处置积存难题有望成为过去。5月15日,《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在市城管局召开,有关部门就城区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征求行业代表及市民意见。
随意抛撒损害环境
现状
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网等设施以及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随着城市发展,仅天元区一天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就多达四五十吨且一直在增长。”一建筑垃圾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
“由于城市空间有限,随意抛撒、堆放、填埋建筑垃圾等行为对大气、土壤、水质产生了很大压力。”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因为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推进这项工作,使得建筑垃圾良性利用受到很大影响。
为此,我市积极推进建筑垃圾处理立法,《株洲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预计今年出台。
明确装修类建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建议
据悉,房屋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也将纳入《办法》。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房屋装修垃圾处置费用,代表陈雁冰认为,虽然《办法》第十一条中规定:“居民自建住房、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承担处置费用”,但并未对费用标准予以明确,市城管部门应当征询物价部门意见,明确收费标准。
“费用标准不统一,不但会造成行业竞争乱象,市民也会对费用价格不一有意见。”代表黄谦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按规定处理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收费。因此,房屋装修垃圾处置费用应由第三方公司按规定统一抽取,并明确建筑垃圾处置方式。
此外,代表文虎龙认为,随着城市居民家具更新换代频率加快,如何处置废旧家具不仅是市民们的烦心事,物业公司对小区里摆放成堆的废旧家具也十分头疼。因此,《办法》应当将废弃家具一并纳入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