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陈定波 罗达)因租赁杂物间产生纠纷,邻里关系几乎破裂,双方对簿公堂,眼看就要强制执行,所幸法官及时介入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昨日,记者从石峰区法院了解到案件详情。
萧艳(化名)与汪丽(化名)是上下楼多年邻居关系,两人的房子均配套购买一个杂物间(仅有使用权)。2012年汪丽开始租赁萧艳的杂物间,并将两家的杂物间隔墙打通。2014年,萧艳将她的房子卖给汪丽,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对杂物间归属问题予以约定。汪丽购买了这套房屋之后,便再未向萧艳支付杂物间的租金。
随后,萧、汪二人因杂物间纠纷问题多次协商未果,2018年萧艳将汪丽告上了法庭,要求汪丽将杂物间恢复原状并返还,同时支付未付的租金。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汪丽将杂物间恢复原状后返还萧艳,并支付剩余租金。可判决书生效后,汪丽未按判决书履行义务,于是萧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的邻居关系,决定转变执行方式,采取执行和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汪丽向萧艳支付了2.9万元,杂物间归汪丽所有,萧艳不再主张任何权利,两家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