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陈楚杰)黄某中午时喝了点酒,6小时后驾车仍被查出酒驾。芦淞交警大队昨日通报了相关案情。
4月19日晚上7时多,民警正在枫溪大桥附近开展酒驾整治。司机黄某受检前还显得比较平静,然而检测仪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毫克/100毫升,达到了酒驾标准。见此,黄某立刻紧张起来,还驾车冲关。
随后,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车辆信息,电话联系上黄某,他很快回到现场接受处理。
黄某说,他中午喝了一点酒,下午睡了一觉后精神状况不错,晚上便开车出门,没想到体内还有酒精。由于酒后驾驶,他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民警表示,酒精代谢的速度在不同环境、不同人身上都不一样,不同酒类的代谢速度也不一样。我市一名司机曾经喝酒后过了20个小时驾车,结果还是被查出酒驾。
“酒后驾驶不会以司机的自我感觉作为评判标准,也不会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测试结果为标准。”民警提醒,司机喝酒后至少12小时内不要开车,如果喝得多至少24小时内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