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安处与中国人寿财险株洲中支联合召开 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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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吴楚 龙芳玲 图/龙芳玲 通讯员/颜小坤

    株洲下一步如何监管?

    4月15日上午,由市质安处与中国人寿财险株洲中支公司联合举办的全市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会在潇湘王廷成功召开。会议上,我国建筑领域三位安全专家郑忆安、鲁忠军、钟华荣,先后为来自全市安全监管、建筑企业等二百余名与会人员讲授了起重设备、脚手架、爬架的安全知识。

    什么是“危大工程”?

    “所谓危大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市质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危大工程监管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施工活动中,危大工程具有数量多、分布广、管控难、危害大等特征,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

    2018年5月,住建部为加强建设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专门出台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并于去年6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该规定从强化危大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责任、实施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危大工程监督管理等方面,细化和完善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使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了更加充分和权威的法律依据。

    去年,株洲建筑领域安全监管成效斐然,全年竣工验收项目127个,竣工验收一次交验合格率达100%,全市建设工程未发生一起质量事故,并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

    今年以来,我省沅江、华容等地先后发生起重机械事故。根据省住建厅一系列工作部署,培训会上,正式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

    起重机械,正属于危大工程中的一种。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在制度执行、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实体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高从业人员按章操作的自律性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质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知》明确整治重点为两类,一为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实体安全状况,排查安全隐患。二是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情况。

    整治内容分为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包括顶升加节)、使用管理、监理、检验检测以及建设单位管理6个方面。

    记者注意到,与以往的各类安全检查通知不同,该通知在每一项整治内容后,都注明了相应的法律条款。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租赁单位)出租的起重设备是否办理备案。对株洲市以外租赁单位的起重设备还应重点核查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2014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设备不提供)、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六条、第二十八条。

    起重机械安拆单位是否取得专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合同是否由总承包企业直接与安拆单位签订,同一台起重设备是否由同一单位承担全过程安装(包括使用过程中的顶升、加节、使用过程中增加附着等)。《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十条、第十一条。

    “如此一来,既让监督人员执法时底气足,树立法律严肃性,也能使被监督方最快明白自己究竟错在哪里。”市质安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知》明确,即日起至5月底,企业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5月至6月,监督机构将开展全面检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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