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事后查处”,更要“事前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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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朱波

    近日,贺爹爹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老伴在荷塘区益生研养生健康服务中心买了6000元的保健品,吃了一年多,没有任何效果。老伴身体本来就有病,因为没有吃药,现在病情加重了,想去找这家保健品机构,发现对方早已关门了。(详见本报4月8日A09版)

    想必大伙都看过2019年春晚小品《儿子来了》,其中的保健品营销套路——真儿子有时不如假儿子。戏中的葛优,饰演了一个保健品销售员,骗了老人钱不说,还险些骗走其家中房本,甚至不惜向潘长江蔡明叫“爸爸妈妈”。“套近乎”这招还挺好使,让老人对骗子比自家人还信任。

    不可讳言,现实生活中,像贺爹爹老俩口把保健品当药吃,越吃越加重病情等乱象时有发生,销售“套路”也没少被媒体曝光,为何总有老人上当受骗?骗子骗术不断升级、老人的防骗意识不高、取证难执法难等,都是导致这类骗局发生的因素。

    打击“坑老”的保健品,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各个击破。因此,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除了从源头对保健品加强监管外,还应建立便于查询的保健品信息平台,让消费者可以便捷地看出商家的虚假宣传。

    最重要的是,事后查处不如事前防范。为了提高老年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配合地方群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不仅可以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积极回应了社会期待和利益诉求。只有让老年人掌握了充分的消费知识,他们才能在消费过程中识破消费陷阱,从根源上减少被骗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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