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康帅)年近九旬的陈老汉患病在身,却被80岁妻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他每个月出1500元扶养费,尽管老两口都是再婚,但相伴20多年,为何对簿公堂?近日,攸县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扶养费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经法官调解后满意而归。
法院查明,原告唐娭毑现年80岁,被告陈老汉现年89岁,双方于1992年10月7日在攸县皇图岭镇政府登记结婚,均系再婚。婚后双方未共同生育子女。
2017年7月份,原、被告双方由于年龄过大,陆续入住到攸县某老年公寓共同生活,每人每月托养费为1500元,由陈老汉全部承担。
后陈老汉因身体状况不佳,被其子女接走,留下唐娭毑一人在老年公寓居住生活,陈老汉便不再承担唐某的托养费。由于唐某收入较低,无力缴纳托养费,以致基本生活无法保障,且唐某的子女均系农民无固定收入,难以承担唐娭毑的所有生活开支。故唐娭毑将陈老汉诉至攸县法院,请求其支付扶养费。
该院在受理该案后,法官决定尽量通过做工作将该案调解结案。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接触,法官发现因为原、被告年纪较大、身体状况欠佳,情绪易激动且固执己见,难以达成调解。
法官只好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的子女沟通,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再通过子女对各自的老人进行疏导,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即政府发放的离退休干部无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费归唐娭毑所有,另陈老汉每月支付唐某扶养费1000元,原、被告双方矛盾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