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后 泊位周转次数最高提升了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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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戴凛)上周六起,我市第三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启动收费。对此,上周五,我市召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调度会。副市长李晓葵、谭可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8年11月10日,天元区天台路、珠江路、长江南路和长江北路4个路段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式启动收费工作;今年2月23日,天元区嵩山路、明珠路、滨江北路、滨江南路、泰山路、新闻路、天伦东路7个路段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正式启动收费。运行以来,收费区域的停车疏导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数据显示,收费前,一天泊位平均周转次数(24小时同一停车位的停车次数)为9次,收费后迅速增加到平均15.11次(截止到3月20日)。个别路段更为突出,例如珠江路建宁中学沿线,泊位周转次数从收费前的平均5次到收费后平均26.82次,提高5倍多。

    李晓葵指出,启动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工作以来,成效明显。规范停车管理,带来了良好的城市秩序,还清理了一批“僵尸车”。建议停车收费范围尽快实现全城覆盖,并对有条件且不影响通行效率的路段增设停车位。同时,巡管员要举止文明,做好宣传,让更多市民知晓和支持。

    谭可敏表示,对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作为城市管理的一种手段,对于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建立更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把停车收费管理做好,把城市管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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