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有个人过来取货,3月6日,又来了一个人,还说是我把货给错人了,要索赔!”胡先生在位于荷塘区的汽车南站附近经营着一家货运站,近日,一批价值2万多元的货物陷入了真假货主的风波。
昨日,荷塘公安分局月塘派出所披露,经调查,事情的原委已被厘清,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报案人胡先生介绍,这批货物从张家界发过来,一共是1500包槟榔,价值2万多元,发货人称会有人前来接货。3月5日,一名男子过来,他能明确说出货物的相关信息,并支付了运输费用,之后男子分批将货物搬上了小货车。
让胡先生意外的是,3月6日,又有一名姓王的男子来到货运站,他要取的货物与前一天那一单一模一样。胡先生告知货物已经被取走,男子坚称自己才是货主并提出索赔。
货运站老板胡先生与发货人进行核实,确实3月6日来的这名王某才是收货人,但他仍觉得有蹊跷,于是报了警。“我们进行调查之后,发现王某跟前一天那个取货的男子脱不了关系。”办案民警郑警官介绍。
王某到案之后供述,自己也经营过槟榔生意,与发货人于多年前相识,最近发货人提出可以发点货给王某去销售。王某进行了一圈市场调查,发现这种品牌的槟榔确实卖得比较火,于是应承了下来。他们约定,等王某一拿到货,马上就把货款打过去。
“王某经济上比较紧张,他想通过卖槟榔获利,但又不想支付成本货款,于是就想了这么一个主意。”郑警官介绍,3月5日那名男子是王某认识的人,王某委托此人去拿货,第二天自己又找上门去,营造出货运站老板胡先生发错货的假象,一方面可以赖掉货款、白拿2万多元的货物,另一方面还可以向货运站老板索赔。
在落网之前,王某已经将货物销售给一些超市与门店,获利2万多元。目前,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记者 李卉 通讯员 刘肖翔 徐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