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胡兴鑫
出借车辆还有哪些风险?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除了上述案情外,日常生活中,借车还容易产生其他纠纷,比如发生交通事故。因为车主无法预防、避免事故的发生,同时发生事故后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聂炜律师因此提醒,出借车辆有风险,市民一定要谨慎。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黄怡康)出于好心将车子借给朋友,朋友却觊觎这辆车,转身便“导演一出戏”,将车子质押了。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刑事案件。
据悉,谢某和赵某原本是好朋友。去年9月25日晚,赵某驾车带谢某到醴陵市来龙门街道步行街办事。事后谢某称,自己有急事,想将车借走,赵某当即将车交给了谢某。
车子到手后,谢某立即着手准备质押。为制造自己是受赵某委托质押车辆的假象,他临时做起“导演”,找人假冒赵某并录制了委托质押的视频,还制作了赵某的假身份证,伪造了借据、委托书等文书。一切准备妥当之后,谢某以此骗得他人信任,将车子以3万元的价格质押,所得赃款被挥霍一空。
案发后,谢某被醴陵市公安局民警抓获。近日,醴陵市检察院指控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向醴陵市法院提起了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