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收监,子女谁来抚养?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易莱香 尹赛雯)近日,记者从荷塘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办理的“罪犯罗某某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监督案”从441件参评案件中脱颖而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百例精品案件”。

    承办检察官吴启清介绍,在该案中,罗某某因犯罪被判刑。一方面,罗某某是其未成年子女的唯一有力抚养人;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罗某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于是,荷塘区检察院既依法办事,又兼顾情理,积极接洽有关部门,解决好该案中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问题,再督促荷塘区法院将罗某某予以收监。

    考虑到小孩成长规律,可能跟奶奶生活更适宜,荷塘区检察院又向云龙地区检察院通报了案件情况,后者委托娄底市检察院,将三个未成年小孩送往娄底新化跟奶奶生活。新化县检察院还帮助祖孙四人向村委会写了救助报告,争取了生活补助和救济金。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