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后不思悔改,两人又合谋抢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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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黄熠 桂俊)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竟又设法抢夺。3月6日,康某、凌某因涉嫌抢夺罪被渌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悉,唐、凌两人均为惯犯,刑满释放后合谋抢夺他人财物。去年9月16日中午,两人窜至渌口镇某市场路边,康某下车后故意踩受害人谭某的脚,却反诬谭某踩了他的脚,威胁谭某赔钱。谭某拿出钱后,康某趁其不备将其手中的1400元全部抢走。

    今年1月26日,两人骑摩托车窜至荷塘区,以相同的手段,逼迫受害人田某赔钱。田某拿出钱后,康某趁其不备将其手中的3000元现金抢走,后在田某央求下,退了200元给田某当路费。同日,两人骑摩托车窜至渌口镇,再次以同样手段,抢走童某钱包中5000元。作案后,两人将赃款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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