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在全市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 监测范围包括所有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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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戴凛 通讯员 张小季)根据按照《湖南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面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湘卫疾控发〔2018〕6号)及《湖南省城乡饮用水监测工作方案(2019年版)》要求,我市日前出台了《株洲市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

    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对全市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科学、系统地了解我市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为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及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据悉,监测范围包括株洲市辖区内所有县、市、区城区和100%的乡镇。其中城区设50个监测点,县、县级市城区设6个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涵盖城区内全部的市政供水和部分自建设施供水。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传统水箱式二次供水。每个监测乡镇(含所辖村)设2-4个监测点,出厂水和末梢水各为1个监测点。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水质检测完成后,会组织完成结果分析,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地方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在检测过程中,对超标的指标将按照要求进行核实,确认后会立即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督促供水单位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12月30日前,将全市监测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卫健委疾控科,相关技术报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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