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的图纸注明了“子母车位” 姜女士供图
本报讯(记者 陈驰)在小区购买地下车位可省去停车难的麻烦,可买的“子母车位”却变成“标准车位”,就令人气愤了。近两天,家住天元区大江观邸小区的姜女士致电市长热线反映,这奇葩事就发生在她身上,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
姜女士说,该车位是她去年7月份购买的,花费了10万元,她一直都是停两台车。不过,前阵子,开发商对地下车位进行改造后,她被告知,她购买的不是子母车位,要停两台车就得加钱。
根据姜女士提供的合同图纸显示,她购买的D354号车位有两个停车位。改造的图纸也明确注明了“子母车位”,不过,改造后却只划了一个停车位。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保安队长李先生称,小区的车位一般都是8万元,没有10万元的子母车位。姜女士的车位,因为位置好、面积大,才要10万元,但并不是子母车位。因此,只能登记一台车。
物业项目经理胡秋晴说,如果改造后的图纸上是子母车位,肯定是开发商与姜女士之前有协商的。但姜女士不同意补差价,开发商是不会改造成子母车位的。
由于督办员与记者在现场没有找到开发商,只好来到黄河北路工商所,所长罗润球调出开发商湖南亿帆房地产公司的资料后,拨通了联络员的电话,但该联络员却已离职。
罗润球表示,改造图纸只能作为一个参考,是不是子母车位,双方签订的协议至关重要。但是,对于最重要的这一点,双方的协议上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这才导致纠纷的产生。
“我们将到实地进行核实,并联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了解双方当时的约定,协调解决问题。”罗润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