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社部、教育部等9部门2月21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通知提出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点评 企业想方设法逃避责任,规避风险,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女性却成了职场的牺牲品,就业机会被剥夺,她们一旦生育,前途可能受影响,原有岗位不保,被调岗、降薪,变相裁员的事也屡见不鲜。另一方面,法律虽然明确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但是执行标准以及细节的缺失让执行成了难题,女性不得不吃哑巴亏。对待隐性歧视,规则绝不能含糊,要不然就容易给企业空间。
(据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