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被“盯上”,他驾车撞伤民警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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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陈善文)贩卖毒品的嫌疑人,面对民警的抓捕,竟驾车暴力拒捕。近日,石峰区人民法院判决一起贩卖毒品罪、妨害公务罪的刑事案件。

    据了解,男子陈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2年。陈某刑满后不思悔改,竟又走上贩毒的道路。

    经查实,去年1月底一天晚上,在石峰区城际铁路田心东站附近,陈某出售约0.5克冰毒、1粒麻古,收款200元。之后,陈某又于去年3月7日下午,在同样的地点出售约0.9克冰毒、3粒半麻古,收款450元。

    此时,他已经被石峰公安分局井龙派出所民警“盯上”。去年3月22日晚上,民警决定抓捕陈某,当晚陈某的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荷塘区某足浴店楼下,民警在此守候到23点时发现,陈某前来准备上车。

    几名民警当即上前,打开驾驶室门,亮明警察身份,并要求陈某下车接受调查。此时,陈某突然发动轿车并加速来回倒车,之后快速逃离现场。

    陈某的行为,致使三位民警当场受伤,并撞坏了周边停放的车辆。经法医鉴定,民警石某右膝外侧半月板受损,活动受限,伤情为轻伤二级;民警刘某右内踝骨折、右胫骨下段骨折,伤情为轻伤二级;民警夏某左脸软组织挫伤,伤情为轻微伤。事后,陈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石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以暴力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陈某贩毒所得赃款65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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