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违反城管条例的行为 这样的创意可以更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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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罗雄武

    前天下午,建设南路金沙人行天桥下多了一块LED电子显示屏,路过细看的市民不少,因为显示屏上正在“曝光”违反《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行为(详见昨日本报A03版报道)。笔者认为,这样的管理创意很好,完全可以更多一点。

    城市三分建,七分管。近年来,株洲的城市管理成了外地城市纷纷学习和效仿的“样板”,之所以能出现如此局面,关键还在于株洲城管人敢于创新思维,锐意进取,勇于突破前人未曾涉足的“盲区”,有碍城市管理的“禁区”,矛盾错综复杂的“难区”,近年来更是“奇招”“妙招”频频祭出,在体现以人为本的同时,也彰显了我市在城市管理方面的杰出智慧。譬如,帮助瓜农设立临时销售点,在规定地点、规定时段设立早市,城管主动购买或帮助有困难的商贩进行网上推销等等。一系列“有温度”的管理措施不仅拉近了城管和商贩的距离,更让株洲的城市管理充满了“人情味”,增强了株洲这座城市的文明指数。

    如今,芦淞城管像曝光“老赖”一样曝光违反城管条例行为,也是开全市之先河,它体现了我市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智慧。英国卡莱尔有一句名言,“羞耻心是所有品德的源泉”。通过显示屏不间断滚动式播放违章信息,一方面让市民知悉哪些门店业主具有违章行为,油然而生一种避而远之的心理,对违章者产生一种间接的声誉和效益处罚;一方面让违章业主产生被曝光之后的羞耻感,倒逼其自觉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以后加强自律意识。

    像曝光“老赖”一样曝光城市管理违章行为,既在无形之中宣传了《株洲城市管理条例》,又能鞭策广大经商者主动遵守相关城市管理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如此“创意”可谓一举两得,是值得点赞、推广的“好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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