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凛)记者前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我市已启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手续申办。截至目前,共有22名经营者申办经营权手续。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陈平元表示,这批来办理手续的属于集约管理模式已确定车辆所有权的驾驶员。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授予主体名称、车号等审核结果在株洲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复核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市交通运输局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协议》,向其核发《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使用权证》,发放车辆编码。公示期内有异议且经复核后认为异议成立的,车辆所有人妥善处理异议后按要求重新办理。其后可以进行签订合同或协议、完善车辆设施设备及标识标志、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开展车辆检测、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等手续。
为了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制作了《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深化改革相关政策宣传手册》和《株洲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深化改革办理手续操作指南》,对我市改革工作方案、改革的相关政策,以及改革办理手续流程、时间、地点、需要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驾驶员可从各自公司领取,或登录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到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手续办理点现场咨询。改革手续办理点位于市体育中心停车场南侧,株洲智轨调度中心内,办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