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3人因酒后驾车被处罚

  • 上一篇
  • 下一篇
  • 近日,攸县纪委通报3起党员干部酒后驾驶典型案例。

    去年1月12日,攸县网岭镇伏陂村李志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被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去年2月12日,攸县石羊塘镇人民政府环保站工作人员阳小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攸县四中教务处主任张文辉被交警当场查获后,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近日,李志云、阳小华、张文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记者 李卉)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