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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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1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了解到,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动城区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补充工伤保险是指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工伤社会统筹的基础上,通过与商业保险合作,在不增加参保单位缴费的情况下,适当提高工伤职工待遇,降低用人单位负担,分散和化解用人单位风险,促进工伤预防的商业保险。

    “我市城区启动补充工伤保险后,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家属在按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的基础上,还可由补充工伤保险给予一定金额补偿。”相关负责人介绍,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可由补充工伤保险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目前,我市城区有4000余家参保企业、34万余名参保职工,补充工伤保险将进一步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 刘虹 陈杰 任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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