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发布“污染地块名录” 共5处,开发利用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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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赵露 通讯员 刘娜)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发布了《株洲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这也是我市第一次发布该名单。

    此次公布的污染地块共5处,3处位于醴陵,2处位于渌口区。

    其中,醴陵潘家冲铅锌矿重金属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项目、醴陵市利川村烂泥冲金矿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醴陵市石景冲铅锌银矿选矿区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均禁止作为房地产开发、尤其是学校、医院、行政机关等敏感建筑物建设用地,修复参照标准均为“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工业用地”。

    渌口区原株洲市特种金属冶化公司周边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禁止任何导致污染扩散的开发利用,修复参照标准为“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

    渌口区朱亭镇黄龙村(原龙形村)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项目,禁止任何导致污染扩散的开发利用,修复参照标准为“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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