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今年10月底,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不实举报典型案例,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其中一起就是炎陵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继承在任茶陵县副县长期间,以种植大蒜为名骗取国家资金的不实举报。
种植大户获17万元补助 引发举报
大蒜、生姜、白芷被誉为“茶陵三宝”,其中紫皮大蒜因皮紫肉白而得名,是茶陵县重要的经济作物,种植户也很多。今年6月,刘继承被实名举报在任茶陵县副县长期间,与茶陵县雷某某等人以种植大蒜为名骗取国家资金。
据悉,雷某某以妻子的名义与人合伙,于2014年成立了茶陵县长运紫皮大蒜农业专业合作社,并在当年8月下种了第一批大蒜。因为种植规模较大,经过审批,合作社确实享受了共计17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
当年11月,时任茶陵县副县长的刘继承,组织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实地考察了种植基地。此次考察工作还在茶陵县政府官网进行了报道。
补助经正规审批,政策依据充分
今年6月11日,接到省委第一巡视组交办的实名举报后,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这17万元的补助是通过4个渠道获得的。通过对材料进行核查,我们发现这笔补助有正规的审批程序,政策依据也很充分。”调查组工作人员介绍。
2014年下半年,在获悉茶陵县政府将发展特色产业,扶持“茶陵三宝”种植后,雷某某与官铺村8个组的22个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在该村共租赁200多亩农田种植紫皮大蒜。作为种植大户,雷某按照当时的政策,共申请获得了17万元的补助。一开始,蒜苗长势喜人,没想到的是,后来因为种植技术、土地管理不善等原因,合作社亏本停业。
面对调查组,刘继承介绍,当时有一批农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都得到了政府的奖励补助资金,并不是雷某一人。
举报者是同村人,没有获得补贴
经过查证,当年除了雷某某的合作社,还有另一家种植企业获得了10万元的补助。那么,雷某某在种植面积上是否存在夸大虚报以获取更多补助呢?
调查组通过走访当初与雷某某签订承包协议的22户农户,证实雷某某在2014年确实种植了200多亩大蒜。据当地农户反馈,雷某某只种植了一季大蒜,因为收成不好,亏了本,第二年开始就没有再种了。
同时,调查人员发现,实名举报人与雷某某同村,当年也种过大蒜,但因为面积较少没有获得补贴。至于为什么要举报刘继承?举报人不愿多说。
至此,调查工作告一段落,事实证明刘继承与雷某某合作以种植大蒜的名义骗取国家资金一事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