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徐世俊 陈柏文)非法讨债、持械伤人……一个长时间盘踞在茶陵县的恶势力团伙被打掉。12月6日,茶陵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邓某炜、罗某、刘某勇、徐某豪、李某佳、段某等人寻衅滋事一案。此案为茶陵县首例涉恶犯罪案件。
自2016年以来,以被告人邓某炜为首要分子,被告人罗某、刘某勇、徐某豪、李某佳、段某等为重要成员的团伙,在炎陵县采取滋扰、纠缠、恐吓、强拿硬要等软暴力或暴力手段替人非法讨债,且在公共场所持械随意砍打他人,共同故意实施了多次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据悉,该案庭审由茶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波担任审判长,茶陵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亚波担任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将于近期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