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伍靖雯 通讯员 城关)近日,根据《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2018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1月份城市管理考评结果。
城市各区城市管理情况:芦淞区获评第一名,奖100万;株洲经济开发区获评第二名,奖50万;天元区获评第三名,奖20万;荷塘区评为第四名,不予奖罚;石峰区排末名,罚30万。
11月份城市管理考评情况
项目
城区
芦淞区 株洲经济
开发区
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总成绩排名及档次 第一名
(合格)
第二名
(合格)
第三名
(合格)
第四名
(合格)
末 名
(合格)
奖 罚奖100万奖50万奖20万不予奖罚罚30万 第一
责任人
区 长:
杨晓江
管委会主任:
付访华
区 长:
董 巍
区 长:
王利波
区 长:
邓元连
直接
责任人
分管副区长:
肖立志
分管副主任:
刘曙红
分管副区长:
刘建南
分管副区长:
刘必林
城市管理监督电话:28681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