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砍2立方米林木他却多砍了60多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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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唐梦蓉)近日,炎陵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秦某犯滥伐林木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经查实,2017年9月,秦某在仅仅办理2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在沔渡镇狮头村短冲组境内自家经营的“寨背”山场,超额采伐林木材68.346立方米,折立木蓄积105.148立方米。

    案发后,秦某自首并全部退缴犯罪所得,庭审过程中秦某自愿悔罪,表示事后会造林复绿,以弥补自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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