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悲剧震惊全国。如何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成了热门话题。
有人认为,应该为公交车司机设置安全隔离门,这样可以有效避免霸道乘客的“骚扰”;有人觉得,应该号召司机遇事停车,解决好了再上路;还有人说,应该加强公民文明素质教育,让乘客自觉维护公交安全……
诚然,公交是服务行业,“乘客就是上帝”。但这不意味着乘客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面对那些危害公共安全的乘客,一味委曲求全未必管用。
有媒体调查发现,在“坠江悲剧”发生前,全国发生过多次乘客抢夺方向盘、暴打司机的案例,但最后被诉诸法律的寥寥无几。我认为,屡屡发生乘客与司机冲突、甚至抢夺方向盘情况,一是乘客公共安全意识缺乏,二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结果缺乏认知,认为违法成本很低。
法治社会,遇事先要拿法律的标尺量一量,乘客干扰司机驾驶的行为既然是违法,那么,就绝不是忍忍就过去的问题。因此,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司法震慑力对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同样重要。
在美国,攻击公交车司机被视为置全车乘客的生命于危险之中,为避免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美国各州都有严格法律。其中,纽约州立法在2002年规定,攻击公交车司机或地铁工作人员为刑事重罪,等同于攻击警察;公交车驾驶座上方有摄像头,车头显著位置有一个告示,上面写道:“攻击巴士司机为刑事重罪,将处以7年监禁。”
试想,若是针对乘客干扰司机的相关处理结果每次都是轻则罚款,重则拘留乃至判刑,社会是不是会形成强烈的“公交车司机不可侵犯”的共识?如此,类似“重庆公交坠江”的悲剧才会避免。
(皮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