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见义勇为的乘客吴烨获得10万元重奖
▲吴烨冲上前死死抱住抢夺方向盘的女士(资料图)
公交车上遇“抢盘女”
“眼镜哥”上演教科书级应对
“那一刻我没有想太多,我只是觉得这是我该要做的事!”两年前,面对多家媒体采访,吴烨显得十分淡定。
2016年5月27日下午,武汉一辆610路公交车行驶在长江二桥中部时,一位中年女乘客突然上前抢夺女驾驶员戚婷婷手中的方向盘。当时,该车搭载有约20位乘客,正行驶在桥面的公交专用道上。车的左边是密集的车流,右边桥下就是长江。危急时刻,坐在车厢后部座位上的吴烨猛地冲上前,死死抱住正在拼命抢夺方向盘的那位中年妇女,并将其拖离驾驶室。随后在其他乘客协助下,吴烨等人一起将该中年妇女围在座位上,一场危机化险为夷。
事发后,吴烨和其他乘客转乘另一辆610路公交车离去,他也未留下任何个人信息。为弘扬社会正能量,5月28日开始,武汉公交集团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起寻找“眼镜哥”行动(事发610公交车上的监控录像显示,吴烨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此后,公交工作人员在610路沿线站点展开寻找行动,但一直未果。直到6月17日上午8时许,吴烨一个同事来电,才终于找到了他。
公交集团奖励男乘客和司机各2000元
当日事发时,包括吴烨、驾驶员戚婷婷在内,车厢内共有20位司乘人员。“戚婷婷临危不乱处置得当,加上吴烨等热心市民及时出手相助,第一时间快速制止住了那位中年妇女,否则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吴烨的英勇之举,让我们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正能量,也让我们对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更添信心和决心!
为表彰吴烨和戚婷婷,公交集团奖励了两人各2000元,公交集团还聘请吴烨为武汉市“公交平安志愿者”,参与到公交车内、公交车场站(码头)等地正常乘车秩序维护。
“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是每一个人的责任”
吴烨是湖北省天门市皂市镇人,2008年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毕业后,应聘到青山船厂工作,担任定额员,负责进厂材料的审批与统计等工作。
吴烨不善言谈,但举手投足、言语之间显得十分朴实、真挚。“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吴烨说,今后若再遇到类似突发危急情况,他也会毫不犹豫上前尽自己一份力。
时隔两年,为何再次重奖这名乘客?
颁奖者:为了让更多人挺身而出
众所关注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现已查明,系乘客因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至车辆失控所致。原因公布之后,网络上一片唏嘘:一场只因坐过站的区区小事,竟演变为酿成15条人命的惨案!代价太过沉重,教训极为深刻。
类似因乘客坐过站与司机争执的事,各地时有发生。2016年5月27日下午,武汉一辆610路公交车行驶在当地长江二桥中部时,车厢内出现过类似重庆万州公交车事件的惊魂一幕——一名中年女乘客突然上前疯狂抢夺女司机手中的方向盘。然而,由于一位热心乘客猛冲上前制止了“抢盘女”,事情的结局和万州事件迥然不同。
11月3日上午11时30分,武汉餐饮业协会会长刘国梁专程给两年前那位英勇上前制止“抢盘女”的男乘客——长航集团青山船厂人资财务部33岁定额员吴烨,颁发了10万元重奖。
时隔两年,为何还要重奖吴烨?武汉餐饮业协会会长刘国梁说,这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挺身而出。
刘国梁还写下一份表彰辞,表明这么做的原因:
太震撼,我一夜未睡。
公交车司机被袭击,目前有两个对策:一个是装防护栏,另一个是派保安跟车。其实最重要的对策是,发动每一个人成为“公共人”“文明人”,敢于见义勇为。
即使没有奖励,相信小吴也会继续见义勇为。但如果全社会对此事没有态度,只会让小吴、“小吴们”感到冷漠。
因此我们决定要对这种“勇敢抱”的行为进行奖励,以此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共人”“文明人”的建设中来,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更安全、更文明、更舒心。
重庆将为公交车
配备安全防护网
昨天,重庆多部门联合召开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重庆将从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出台驾驶员突发情况处置操作规范等多方面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稳定工作。
会议指出,各部门要督促相关运营企业加大投入力度,为车辆配备必要的安全隔离驾驶室、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等设施,要设立驾驶员与乘客的安全警戒线,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标语,建立安全警戒线管理制度和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为规范,强力推行实施。
另外,会议强调要在重点地区场站、重点线路、重点时段的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跟车服务群众、维护安全稳定秩序。
辽宁宣判
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
辽宁省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近日接连宣判3起拉拽公交司机案:汲传明等3名被告人的行为致使正在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司机或乘客受伤,均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不等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25日晚,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居民汲传明在沈阳市乘坐13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张某发生争执。汲传明对张某进行拉拽,令其偏离驾驶室。最终公交车失控并撞向路边护栏。
同年8月11日下午,沈阳居民吴玉香乘坐105路公交车,当车驶出浑南区文澜苑车站时,其因未能及时下车与司机刘某发生口角,并猛拽、击打刘某手臂,造成该公交车失控,与路边停放的车辆相撞。
2017年10月19日14时许,沈阳市皇姑区居民李文在乘坐163路公交车时,因下车问题与司机关某发生口角,并拉拽对方。致使公交车急刹车后,车内一乘客摔倒,头部受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汲传明、吴玉香、李文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车司机,导致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失控,司乘人员受伤,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此,对汲传明、李文各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判处吴玉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据华西都市报、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