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集中供养人数套取五保金 这名敬老院院长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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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将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虚报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这名敬老院院长竟这样套取五保金!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近日,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2017年6月,攸县新市镇排楼村未通过村民主评议,违规为苏某某等9户家庭申报低保。该村党总支书记刘亦江、秘书陈光辉(负责村民政工作)负直接责任。近日,刘亦江、陈光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醴陵市枫林镇金狮村会计阳飞兵负责该村民政工作期间,未认真履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相关职责,未及时报送已死亡低保人员名单,造成金狮村2名已死亡人员低保金持续发放,共计5340元,阳飞兵负直接责任。近日,阳飞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08年10月至2010年10月,株洲县龙门镇敬老院院长曾元满将龙门镇9名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虚报为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共计套取五保金8640元作为该院日常开支所用。近日,曾元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2年5月,株洲县杨梅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申报“新网工程”资料中虚假填报了投资120.6万元进行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建设。为顺利获得资金,同年6月,该公司时任法人代表何学良找到渌口镇杨梅村村委会主任张青,隐瞒2004年何学良与杨梅村签订的真实的《杨梅村桔园承包合同》,签订一份虚假的《租赁协议》,虚构了“2012年杨梅公司投资98万元租赁杨梅村的土地作为杨梅公司办公场地建设”等事实,用于公司申报供销社的项目。张青作为杨梅村村委会主任在该虚假协议上签字,并加盖杨梅村村委会公章,为何学良伪造虚假材料申报2013“新网工程”,并违规获取2014年度湖南省“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人民币31万元提供了便利条件。近日,何学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张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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