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通讯员供图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赵鑫)昨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2017-2018年株洲市食品药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阳曼生主持发布会,市食药安委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余粮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介绍了相关情况。
去年我市查处大案数量再创新高
据悉,2017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行刑链接,严厉惩处了一批违法分子。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880件,涉案货值5700余万元。上述案件中涉刑案件84起,列入公安部督办案件2起,列入省食药监局督办案件5起,列入省公安厅督办案件14起,列入省检察院督办案件2起,移送起诉101人。本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涉及食品方面7个、药品方面1个、虚假宣传方面1个、医疗器械方面1个。其中,既有货值金额大、涉案地域广的涉刑大案,又有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既有日常监管查处的案件,又有经群众举报查处的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
后续将突出抓好风险防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现场,李余粮表示,下一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突出抓好风险防控,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同时,突出抓好严查重处,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护苗”、“护老”、“护工”行动,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行刑衔接,以“零容忍”的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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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典型案例
1
2017年1月,市食药监局对淘宝某网点销售的“即可速溶固体饮料”进行监督抽检,发现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经查实,李某等人共计销售“即可速溶固体饮料”达780余万元。目前此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福娭毑湘菜食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2
2017年4月,市食药监局在处置株洲市福娭毑湘菜食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的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线索。目前,市食药监局已依法没收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腊制品20.5公斤,并对当事人处以7.5万元罚款。
淘宝网“乐淘淘生活馆”销售假药麻膏案
3
2017年10月,市食药监局发现淘宝网“乐陶陶生活馆”销售的用于局部麻醉的“麻膏”属于假药,随后与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侦办。今年4月,销售人伍某,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并且,专案组经过追查,已于今年7月成功抓获生产假药犯罪嫌疑人5名,现场起获货值1000余万元的假药,至今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郑某销售假酒案
4
罗某生产经营未经检疫的肉制品案
5
2017年12月,市食药监局在荷塘区发现一处非法加工腊制品的小作坊,现场查扣生猪肉2058公斤,腊肉成品952公斤。经查实,犯罪嫌疑人罗某用来历不明的猪肉加工成腊制品进行销售,累计销售货值5.3万余元。目前已拘捕犯罪嫌疑人11人。
谭某等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案
6
2018年8月,茶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发现一处无证生产保健食品软胶囊的窝点。现场查封生产设备5台,成品5800余公斤。经查,犯罪嫌疑人谭某等通过QQ、电话等方式面向全国各地接受软胶囊保健食品代加工订单,货款达1000万余元。经认定,该窝点生产的产品均为伪劣保健食品。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李某已被依法批捕,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腊湘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7
2018年4月,株洲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发现,腊湘王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网上销售的“腊湘王正宗湖南土特产农家柴火米糠烟熏腊洋鸭”使用医疗用语。目前涉事违法企业已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金1万元。
2018年4月,市食药监局联合公安部门,捣毁一处销售假酒窝点。现场起获茅台、五粮液等各类假冒名酒1500余瓶,货值300余万元。目前主犯郑某已被批捕并提起公诉。
力威酒厂生产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8
2017年11月,炎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发现,炎陵县力威酒厂生产的两批次“神农御酒”(露酒)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目前,力威酒厂法人代表卢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力威酒厂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
伊美时健康生活馆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案
9
2018年1月,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发现攸县伊美时健康生活馆长期进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夸大功能疗效,欺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食品。2018年1月,攸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其进行突击查处,现场扣押了存有虚假宣传视频影像资料的电脑以及影像资料、账本、保健食品、试剂等物品,并扣押涉案资金8.4万元。目前已逮捕犯罪嫌疑人12人。
株洲市旭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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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株洲市旭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后,不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也未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多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公司一直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目前,市食药监局已依法吊销该公司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